来源:上海市热处理协会 2011-12-10
上海市热处理协会会费调整方案(草案)
按照国家民政部、财务部下发的民发(2003)95号文件“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根据各行业具体情况可确定会费标准,经本会第五届第六次理事会提议报请本会第六届会员大会通过后实施。为保证协会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现适当调整会费收取标准:
1:会员单位(在线) 1500元/年
2:会员单位(专业、外地) 2000元/年
3:理事单位 2500元/年
4:常务理事单位 3000元/年
5:副理事长单位 5000元/年
6:理事长单位 10000元/年
7:对个别缴纳会费有特殊困难的会员单位,可提出书面申请,经理事会讨论同意后予以减免。
以上提案提请大会审议表决
上海市热处理协会
201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