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市热处理行业协会 2020-1-5
工作人员聘任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的工作人员聘用管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协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的劳动管理
三、职责
秘书长主持、办公室负责各项劳动管理工作
四、内容
1、秘书处与聘用的退休人员签订《聘用协议书》,由双方各执一份。
2、《聘用合同书》统一使用由市人社局聘用合同书。《聘用协议书》的内容 由协会拟稿,经双方商定后签字生效。
3、合同书或协议书须经本人、协会法人代表理事长签字并盖公章方能生效。
4、双方劳动关系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劳动合同法和市府的相关规定办理。
5、工作人员离职前,须按以下程序办理离职手续:
⑴ 做好本岗位工作的交接;
⑵ 归还有关文件资料、办公设备及用品等公物;
⑶ 按协会有关规定赔偿损坏的公物;
⑷ 清还所借公款。
6、工作人员违反约定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如未处理完毕,不得办理离职手续。
7、协会解聘工作人员或工作人员准备离职,须提前告知另一方。工作人员擅自离职,属于违法单方解除合同,协会有权按制度规定追宄其赔偿责任。
8、本制度中未尽事宜,按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双方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执行。
Copyright@2010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上海市热处理行业协会
TEL:86-21-56315636 FAX:86-21-56300050 秘书长信箱:lijinxinvip@126.com
沪ICP备10013701号-1丨沪公网安备 31010802001227号丨技术支持:巨映网络